语文拾忆
前段时间,我在看一本中东游记的时候,突然想起小学语文课本的一篇现代诗歌——《地球万岁》。 重温此诗之后,我脑海中浮现一个想法:重读一遍中小学语文课本,记录自己喜欢的课文并加以评论。遂作此文。
《小巷深处》: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
老远,我便看见了,看见了她——我的母亲。 在风中,她无助地倚在墙边,凌乱而花白的头发在苍老的脸颊旁飘扬着。 我看到了她深凹的眼,布满青筋和黑斑如枯竹似的手,还有那根又光又亮的竹棒。
「莉呀,你有出息啦,可不能没良心啊。这三年,我哪能每个月回乡? 都是她央人把自己送上汽车,下车后又摸到我住的地方,把东西交给我,让我带给你,然后又孤零零地摸上汽车……」
我的视线顷刻间模糊了。 朦胧的泪眼中,我依稀看到了村旁那长长的路,路旁那长长的小巷,巷里那根长长的竹棒,竹棒后蹒跚着一个长长的、长长的人影。
小学五年级,由于成绩优异,我得以转到镇上的中心小学读书,从此过上住校生活。 学校的伙食很差,有些家长便会偶尔给自己的孩子带饭菜改善伙食。 我曾经在校园里碰见这样的一幕:有位老奶奶给她孙子带饭菜,而她孙子一脸嫌弃地对她大叫大嚷。 因此我很早就发现青少年(包括我)往往会嫌弃自己的亲人穿着老土或举止不够优雅——「给自己丢脸」。 但我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虚荣心不仅不必要,而且不应该——因为它可能会给自己的亲人造成伤害。
直到初一,当读到《小巷深处》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灵魂深处经历了一场及时而深刻的洗礼。 我是如此的感动,以致在晚读时一次次感情充沛地大声朗读最后的几段文字,惹得后座的女生忍不住笑了 (我至今不知道她笑的是我蹩脚的口音还是糟糕的朗读技巧)。 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庆幸自己初一时读到这篇课文,因为它多少让我认识到虚荣心可能会让最爱我们的人受伤。
《永久的悔》:多情自古伤离别
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呆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季羡林的《永久的悔》的这句话过于煽情,但我不会,因为我自己曾经有过一模一样的想法。 小学五年级刚住校的时候,我特别想家,为离别而伤感,好几次还偷偷落泪。 虽然那时我已经读过教员的「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但每周日回校的时候,我还是会恋恋不舍。 到了初一,我曾经向年轻的体育老师兼班主任倾诉我的乡愁,他似乎难以感同身受——他不怎么想家,因为在家玩伴少,在学校还能和朋友打蓝球。 现在,三十一岁的我终于跟当年初一的班主任一样,不再想家了——因为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
《风筝》: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
我也知道还有一个补过的方法的:去讨他的宽恕,等他说,「我可是毫不怪你啊。」那么,我的心一定就轻松了,这确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有一回,我们会面的时候,是脸上都已添刻了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而我的心很沉重。 我们渐渐谈起儿时的旧事来,我便叙述到这一节,自说少年时代的胡涂。 「我可是毫不怪你啊。」我想,他要说了,我即刻便受了宽恕,我的心从此也宽松了吧。
「有过这样的事吗?」他惊异地笑着说,就像旁听着别人的故事一样。他什么也不记得了。
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之可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我深爱鲁迅先生的杂文,其笔锋之锐利、思想之深邃,无不让我感受到这位新文化运动领袖与思想巨匠的非凡一面。 然而,我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他的杂文,反而是这篇散文《风筝》,因为它向我展示了鲁迅先生作为凡人的另一面。 他曾欺凌自己的幼弟,剥夺了孩童游戏的天性,因而承受着良知的谴责。 多年以后,幼弟已全然忘却此事,可见那次欺凌并没给他造成太大的伤害,不是吗? 也许是的,但鲁迅先生从此再也没有获得宽恕的机会,所以他说「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
《小抄写员》:爱的教育
不知什么时候,父亲已经站在他背后了。他那白发苍苍的头俯在叙利奥黑头发的小脑袋上面,看着移动的笔尖。 父亲全都明白了。他胸中充满了无限的懊悔和慈爱,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
叙利奥忽然觉得有人用两只发抖的手抱住了自己的头,不觉呀地叫了起来。 等听出是父亲的啜泣声,他叫着说:「爸爸!原谅我!原谅我!」
父亲忍住眼泪,吻着儿子的脸,说:「倒是要你原谅我!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我真对不起你,快来!」 说着,他抱起儿子,走到母亲的床前,把儿子放到母亲的怀里。
「快亲亲我们的好儿子吧!可怜,为了维持全家的生活,他四个月来竟没有睡过一整夜觉,我还那样责骂他……」
每次读《小抄写员》这篇课文,前面总会为父亲误解叙利奥而焦急,后面又会为父亲发现真相后两人冰释前嫌而感动。 父亲含辛茹苦维持全家生计,儿子哪怕被误会也要偷偷帮助父亲,这两父子间的爱,纯洁而美好。 后来我知道这篇课文出自《爱的教育》,又去读了那部名著。确实是本好书,读完感觉自己的心灵得到净化。 倘若我以后有了孩子,我要和他们一起重读这本书。
《和时间赛跑》:和手机作斗争
以后我常做这样的游戏,有时和太阳赛跑,有时和西北风比赛,有时一个暑假的作业,我十天就做完了。那时我三年级,常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做。
后来的二十年里,我因此受益无穷。虽然我知道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原来快跑几步。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但作用却很大很大。
现在重读林清玄的这篇《和时间赛跑》,似乎闻到一股浓浓的鸡汤味——现在的我们确实对成功学比较排斥了。 但不可否认,当年这篇课文确实某种程度上给我打了鸡血,让我懂得要珍惜时间。 小学的时候去探望外婆,我就把表哥表姐的初中语文课本带回家看——那时我家没什么藏书,完全无法满足我的阅读欲望。 整个读书生涯,我还算珍惜时间、好好学习的。 毕业后读到李笑来的《把时间当做朋友》,更加相信积累的力量。 但最近几年,我容易沉浸于刷手机而浪费时间,至今还在和这个坏习惯作斗争。
《给,永远比拿愉快》
高尔基在信中说,儿子,你走了,可是你栽的花留了下来。
我望着它们,心里想,我的好儿子在岛上留下了一样美好的东西──鲜花。
如果你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留给人们的都是美好的东西,像鲜花啦,好的思想啦,还有对你的美好的回忆啦,那你的生活该是多么愉快啊!
那时候,你会感到所有的人都需要你。要知道,给,永远比拿愉快。
我没去考证这个故事是否真实——很多名人轶事都是人为捏造的,我也不记得自己当年是否能理解「给,永远比拿愉快」这句话。 不过前几年在公司组建足球队之后,我想起了这句话。 我从来不喜欢做后勤工作,觉得繁琐而无聊。 因此,当加入公司后发现没有足球队时,我从没有组建足球队的想法——我只想踢球,而不想费力去找场地、找人来一起踢球。 后来在同事的怂恿下,我一时冲动组建了足球队——无非是建一个钉钉群、写一下宣传文案、联系球场管理员订场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麻烦。 更重要的是,当看到十几位同事共同在足球场上肆意奔跑的那一刻,我确实感受到给予的快乐和成就感。
《送东阳马生序》:乐是乐此学
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
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读书时期,我们村里大部分人家都盖上了楼房,而我家里一直住着泥砖砌成的瓦屋,这让我有时会感到自卑。 为了寻找精神力量,我小时候就喜欢看那些贫寒家庭的孩子发愤图强最终大有所成的故事(鸡汤与爽文让人难以抗拒),比如凿壁偷光、王冕学画,再比如这篇《送东阳马生序》。 我特别喜欢其中「略无慕艳意」的那份坚定从容,喜欢「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的那种自得其乐。
《游褒禅山记》:你尽力了吗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
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
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
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
王安石的这篇文章,表面说的是旅游探险,实际上也表达了一种人生态度——尽力而为,从而问心无愧。 毕业以后在网上看到安全专家沈沉舟的一篇文章《你尽力了吗》,发聋振聩,但其实说的是一回事。 这是我向往的人生态度。我说「向往」,是因为我很多时候做不到,并且希望自己以后能做到。
《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
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
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
我喜欢沈从文的这篇文章的标题,把社会比作「一本大书」,从社会中吸收智慧。